國知局發布142個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體系表
12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體系》。
根據體系,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為四級技術分支,一級技術分支 (5 個) 、二級技術分支 ( 19個) 、三級技術分支 (56 個) 、四級技術分支 (62 個) 共 142 個。
綠色低碳技術建立與國際 專利分類的參照關系,經合并去重,共涉及國際專利分類表 8 個 部、47 個大類、108 個小類、1090 個大組、9934 個小組。
原文如下:
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體系
一、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積極穩 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重大戰略決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 ( 國發〔2021〕20 號 ) 部署要求,圍繞“雙碳”目標,明確綠色低碳技術專利統計監測依據,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國際交 流和轉移轉化,推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專利產業化,特制定本分類體系。
二、定義和范圍
綠色低碳技術包括主要通過傳統能源清潔利用、節能增效、 新能源利用和溫室氣體捕集利用封存等實現減碳、零碳和負碳效果的有關技術,不包括減污、資源循環利用等起到降碳協同效果的綠色技術。綠色低碳技術專利,是指以綠色低碳技術為發明主題的專利,與現有技術相比,應當具有降低碳排放的技術效果。
三、編制原則
(一) 以黨中央、國務院重要部署為指導。本分類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有關重要政策文件為指導。
(二) 以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為導向。本分類聚焦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結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國家工業節能技術推薦目錄、節能環保清潔產業統計分類等,重點選取與碳排放直接相關的技術,構建與專利銜接的分類體系,支撐綠色低碳技 術知識產權保護和轉化。
(三) 以突出國情和發展階段為特征。本分類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突出傳統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創新,關注節能降耗和替代能源技術的發展,促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綠色化轉型。
(四) 以國際專利分類體系為基礎。本分類體系構建上采用國際專利分類與綠色低碳技術對照的架構,借鑒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綠色技術清單和日本特許廳的綠色轉型技術清單等,實現分類體系國際可比,支撐全球綠色低碳技術數據庫的構建,助力綠色 低碳技術專利國際交流和轉移轉化。
四、結構和編碼
本分類體系為獨立的分類體系,采用線分類法,將綠色低碳技術劃分為四級技術分支。一級技術分支包括化石能源降碳技術、節能與能量回收利用、清潔能源、儲能技術、溫室氣體捕集利用封存等5 個技術分支。其中,化石能源降碳技術包括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石油及天然氣清潔化等 2 個二級技術分支,下設 7 個三 級技術分支、32 個四級技術分支;節能與能量回收利用包括節油技術、節氣技術、節電技術、能量回收利用等 4 個二級技術分 支,下設14個三級技術分支;清潔能源包括水能、太陽能、風能、海洋能、地熱能、氫能,生物質能、核能等 8 個二級技術分支,下設22個三級技術分支、14個四級技術分支;儲能技術包括機械儲能、熱儲能、電化學儲能等3 個二級技術分支,下設 7 個三級技術分支;溫室氣體捕集利用封存包括 CO2 的捕集利用 封存、其它溫室氣體減排等 2 個二級技術分支,下設 6 個三級技 術分支、16 個四級技術分支。將上述綠色低碳技術建立與國際專利分類的參照關系,經合并去重,共涉及國際專利分類表 8 個 部、47 個大類、108 個小類、1090 個大組、9934 個小組。
五、有關說明
1. 本分類體系建立了綠色低碳技術與《國際專利分類表》的參照關系。綠色低碳技術對應一個或多個國際專利分類,表示該國際專利分類下專利與所述綠色低碳技術相關。
2. 本分類體系 “國際專利分類”列中 “部分涉及”表示該國際專利分類層級及以下分類號的部分專利涉及綠色低碳技術; “全部涉及”表示該國際專利分類層級及以下分類號的所有專利都涉及綠色低碳技術。
3. 本分類體系使用《國際專利分類表 (IPC 2022) 》為參照基礎。
六、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體系表
本分類體系表包含一級技術分支 (5 個) 、二級技術分支 ( 19個) 、三級技術分支 (56 個) 、四級技術分支 (62 個) 共 142 個。
注:具體《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體系表》請參考源文件。